消防验收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8-01 11:35作者:北京京盾消防器材
消防报验正常程序包括消防产品复试、电检、消防检测、消防验收,期间涉及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方面,所以需要提前着手进行。一般施工的较为顺利的工程消防检测验收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所以消防检测应至少要在正式报监督站前一个月开始进行,否则将影响到工程的竣工时间。
现整理如下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1、索要并执行建审意见
建筑工程开工后,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建审意见(建审意见包括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审意见进行施工,建审意见要留好,以备消防工程检测验收时使用。建审意见要开工进场后马上索要,如甲方未办理,要有书面联系,以免在施工后出现结构或建筑(如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墙体材料等)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而形成死症。如果施工中有大型的变更,要重新报消防局进行建审。
2、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快的交工,消防产品报检可以与电气检测同时进行。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要进行产品检测(按要求,消防产品检测应当在产品安装完毕现场取样送检,但如果能够协调好消防局有关部门关系,也可以在产品进场后直接抽检)。需进行检测的产品种类见后附表。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后,出具《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

3、电气检测
检测前需做好资料和实体两方面准备:
(1)资料方面:应提前准备好消防建审意见,各种电气方面的隐蔽验收,电气绝缘测试记录,运行记录,各种资料签字盖章必须齐全。电气系统图一套,有变更的要出具。
(2)工程实体方面:
a工程电源必须为正式电源,临时电不得作为电检电源。
b双电源的备用电源或发电机设备须正常启动运行.
c箱柜内各电气回路数、各回路型号、接线规格等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特别是与设计相符,因为电检人员现场比照系统图一一对照,特别仔细,有变更的一定要手续齐全,大型变更重新建审再出具变更后建审意见。
d各插座相序要准确无误,漏保动作时间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箱内压线要牢固、绝缘测试要符合要求,布线及电气排版要美观,电检人员将拍照留存。
f检测前,应将不少于30%的电气设备开启预热,时间不少于1小时。
检验合格后出具《XX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4、消防检测
消防检测前资料和实体方面准备工作包括:
(1)资料方面
a须提交表格申请消防材料检验,由消防局技术科现场抽检消防材料。
b出具合格的电检报告,消防设施建审意见,建筑装饰消防建审意见。
c必须提供正式消防水源,正式电气双电源。
d需建设单位证明消防水箱为专用水箱,消防水池要注明容积及有效容积。
(2)实体方面
a消火栓按钮、压力开关应有直接启泵功能
b消火栓按钮按下后应有绿色回答灯。
c干式喷淋系统检测中心坚持增加空压机巡检,但济南地方设计一般不出现空压机,避免验收麻烦,会审时*提出提前加上。
d干式喷淋系统末端放气阀在报警时24V联动打开放气减压。
e排烟风机各排烟风口应为排出方式不倒转且可吸附住A4纸张为标准。
f各防火阀(70℃、280℃)联动常开常闭关系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这是必检项。
g各设备间电话分机摘机后须直呼消防控制室电话主机。
h车库内各防火分区卷帘门联动关系应为一步降底。车库出入口卷帘门没有联动关系。
i手动报警按钮按下后,该区域所有联动关系均应启动。
j火灾集中应急照明电源EPS控制的疏散照明平常可控,应急时应为常亮模式不可控制关闭。各设备房内照明应急时均为可控开启或关闭。
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5、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一般分两步,先由验收科初步验收;然后由验收科安排验收科、技术科、当地消防中队的消防车一起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内容包括喷淋水泵接合器试压、消火栓试射、联动试车试验、室外环形消防通道通行无障碍试验。
一、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1、消防审核时所提要求应全部达到;
2、自动消防设施已检测合格,并完好有效;
3、安全疏散符合规范要求;
4、消防产品自质量合格,数量保证;
5、装修材质达到规范要求;
6、易燃易爆方面设置符合要求;
三、消防验收流程: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一、消防验收内容
消防验收内容并非只是常规意义的消火栓、喷淋、报警等,而是应当分为环境部分、建筑部分和设备部分。
1、环境部分包括消防环形道路、消防车辆出入口、消防扑救面、消防回车场的做法、布局及其与之相关的景观绿化等。
2、建筑部分包括防火(烟)分区、疏散通道、防火门、防火封堵等,具体有防火卷帘、防火墙设置、各分区出入口设置、穿过防火分区洞口设置及防火封堵、挡烟垂壁、疏散通道或楼梯间设置。
3、设备部分为水系统、电系统、排烟系统和气体灭火等。
(1)水系统包括消火栓、喷淋、消防水炮及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
(2)电系统包括自动报警和联动,包括双电源设置及切换、电源切断、设备接地、自动报警,以及与电梯、送排风、排烟、电梯、泵房、机房的联动等。
(3)通风排烟系统包括各防火(烟)分区的正压送风和排烟。
(4)灭火器配置包括气体灭火和干粉灭火器,气体灭火分为无管网和管网,一般应用于机房、设备房和配电室等。
二、消防工程施工程序
消防报验正常程序包括消防产品复试、电检、消防检测、消防验收,期间涉及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方面,所以需要提前着手进行。
1、图纸审查 将消防相关图纸,如项目总平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施工图(包括水系统和电系统)申报至图纸审查单位(根据各地要求不同,可能为图审公司、机构或消防局技术科),并要求出具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根据审查意见还需要求设计院对图纸进行修改、变更。
2、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后,出具《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
3、电气检测: 检测前需做好资料和实体两方面准备。检验合格后出具《山东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4、消防检测: 检测合格后出具《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5、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一般分两步,先由验收科初步验收;然后由验收科安排验收科、技术科、当地消防中队的消防车一起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内容包括喷淋水泵接合器试压、消火栓试射、联动试车试验、室外环形消防通道通行无障碍试验。

三、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该提供的各项报表和材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盖章注明意见);
2、《授权委托书》,并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3、《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各2份;
4、《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
5、《山东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及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原件各1份。
7、《施工单位统计表》(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
8、《工程使用性质登记表》;
9、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3份;
10、竣工图纸或建筑工程图纸(总平图、建施、水施、设施、电施、装修)一套;
11、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12、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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