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资质等级是什么?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5-23 16:36作者:北京京盾消防器材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承担业务范围(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相应规模消防设施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承包。(二)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三)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总建筑面积小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一级资质的,还应当提交二级资质证书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
目的:检测设施设备性能,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2.适用范围:各项目参照执行
3.职责:安保部和工程部相互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4.术语
5.程序一,关于消防维保的问题?答:消防系统的维保先说消防系统。是指某个设施的防火、灭火装置的整体。它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等。一旦发生火灾,前端设备感温、感烟探测器发出信号传送到中控指挥系统,指挥系统发出指令,喷水、排烟。已达到自动灭火的目的。消防系统的维保是指以上装置的检测与检修:主要是指1、主机维护系统的维修检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探测器、模块动作的维护检查
3.探测器的吹烟检查机地址码的核对。
4、消防广播级想电话系统的维护检查
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及状态检测
6、从报警柱基 到报警终端设备之间连线的检测。比如北京中加大成消防维保中心就从事这项工作。
2.适用范围:各项目参照执行
3.职责:安保部和工程部相互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4.术语
5.程序一,关于消防维保的问题?答:消防系统的维保先说消防系统。是指某个设施的防火、灭火装置的整体。它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等。一旦发生火灾,前端设备感温、感烟探测器发出信号传送到中控指挥系统,指挥系统发出指令,喷水、排烟。已达到自动灭火的目的。消防系统的维保是指以上装置的检测与检修:主要是指1、主机维护系统的维修检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探测器、模块动作的维护检查
3.探测器的吹烟检查机地址码的核对。
4、消防广播级想电话系统的维护检查
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及状态检测
6、从报警柱基 到报警终端设备之间连线的检测。比如北京中加大成消防维保中心就从事这项工作。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区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拿申报表和告知单;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开业前消防安1全检查申报表》和需提交的材料提交区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
(3)区消防大队经初步审核后依法受理;
(4)区消防大队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检查;
(5)区消防大队在实地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发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广州可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专注于珠三1角地区消防维保检测资质办理。
(1)申请人在区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拿申报表和告知单;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开业前消防安1全检查申报表》和需提交的材料提交区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
(3)区消防大队经初步审核后依法受理;
(4)区消防大队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检查;
(5)区消防大队在实地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发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广州可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专注于珠三1角地区消防维保检测资质办理。
一、需要的消防资质有:
1、要懂得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
1、要懂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要懂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要懂得气体灭火系统;
4、要懂得消火栓系统;
5、要懂得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
6、要懂得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二、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
三、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相关材料报送渠道
(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延续
1、申请一、二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
2、申请三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3、申请增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级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消防资质等级申请升级
1、申请主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企业主项消防资质由三级申请升二级的,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还应将该企业初次申报、年度考核档案材料报送省公安消防部门。
2、企业申请增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资料报相关建筑业主管部门。
(三)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1、主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2、增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延续
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四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第一册:综合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计量检定证书,厂房(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从新核定资质的,再提供下列资料并列入本册:
10、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生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1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2、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13、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第二册:人员资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核验资料(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二)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企业需提供《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两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本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4、企业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
7、设备购置发票及计量检定证书,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8、《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凭证;
9、经省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10、本年度承揽的消防设施工程资料: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申请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申请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申请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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