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的技术要求有什么?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6-28 16:32作者:北京京盾消防器材
消防水池设计要求有: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图3—24为三种不同类型消防水池。
(2)容量超过1000m。时,(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0m。)时,应分成两个设置。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EI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60m。
(4)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5)供消防车取水的水池,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
(6)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7)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能流入消防池的设施。
(8)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9)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消防水箱按其功能可分为高位水箱、减压水箱和转输水箱3大类,我们平时说的大多数情况下是指高位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是为了满足建筑物起火后前10分钟的消防水量,也就是火灾初期灭火的用水量而设置的;消防水池是为了满足建筑物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常见工业民用建筑2~3小时),整个灭火期间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而设置的。
一般来说,消防水池的容量要大于消防水箱。毕竟两三个小时的用水量远远大于10分钟。常见的消防水箱容积有6m、12m、18m等,消防水池则上百立方米。
刚才引用规范的时候顺便也贴出来“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 fire reservoir”是因为看到有知友说,“水箱在楼上,水池在楼下”……在某些情况下,水池也可以是在“楼上”的。二者并不绝对。
两者对比
一、作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消防水箱是满足临时高压系统初期消防用水(消防泵启动前)。
二,容积:消防水池是储存火灾持续时间内所有灭火系统消防的水,第消防水箱只是储存初期火灾需要的水。
三,压力:消防水池可以采用高位水池,但必须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设施处的压力(动压),否则跟低位消防水池一样需要增设消防泵;消防水箱压力必须满足最不利点处的静压。

消防水池设置场所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1.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当消防水池采用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3.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l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②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③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④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②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③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消防水池容积计算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注:消防水池容积>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
2.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进水管供水量计算,并可按下式计算:
qf= 3600Av
qf一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3/h)
A-消防水池进水管断面面积(m2)
v一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3.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注:只有1路补水,计算水池容积时不得扣减

消防水池容积计算公式:
Va= Qp ×tl -Qb×t2
Va-消防水池有效容积(m3)
Qp-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m3/h
Qb-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充的流量(m3/h)
火灾延续时间
消防水池补水时间
1、设置条件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设置要求
| 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总要求。
(1)当市政管网能保证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时,V=V室内(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
(2)当市政管网不能保证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时,V=V室内+V室外不足(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
(3)消防水池补水时间宜≤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2000m³时,应≤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应≥DN100。
(4)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7)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应设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6m;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宜≥15m;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宜≥40m;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宜≥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3、高位消防水池
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时,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2)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200m³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每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3)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4)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两条。

消防水池容量=水系统用水量x火灾有效灭火时间。
一个仓储厂房一万多平米,还有2万多平米的办公楼,要建一个不小于500--600m3的消防水池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当出现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等规定之一时,都应当应设置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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