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施工业务:
1.消防工程--消防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适用范围: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消防维保—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二级
适用范围:可从事单体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广播、消防通讯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系统
防火卷帘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消防水喷雾系统
消防水幕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大空间智能水炮系统
其他消防设施和系统
我们提供:专业的消防系统设计规划、技术咨询、设备供应、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等
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
2、消防工程施工阶段
喷头安装、报警阀组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等其它组件安装
3.、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